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許可中廣公司股權轉讓案,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昨日舉行記者會抨擊,NCC明顯圖利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與中廣,「確定瀆職」,經跨部會會議決定一周內將參與審查的NCC委員以貪瀆、圖利罪嫌移送法辦,且不排除一併停職處分。
據了解,高檢署特偵組已對此案展開調查,並至台北市政府把相關資料調走。
據行政院專案小組調查,趙少康及其妻子梁蕾,在九十五年九月至十二月間出資先後設立愛說話、包中、大面子、大聲公、好聽、播音員、悅悅、廣播人等八家公司,但以資金相互移轉方式,把前家公司的資金移轉設立新一家公司,最後設立公司的資金又回趙少康、梁蕾名下的媒體公司。謝志偉直指,整起買賣案背後就是趙少康與梁蕾,中間都是空殼公司,已違反公司法。
趙設八空殼公司鑽法條
謝志偉指出,趙少康和梁蕾以如此複雜方式設立八家分公司,目的就是要規避廣電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廣播事業自然人之持股不得超過該事業總持股的百分之十」。他說,「NCC讓趙少康帶著梁蕾(兩壘諧音),跳過三壘,衝回本壘,還判他得分。」
NCC曾表示中廣案函詢過各相關機關,包括經濟部、金管會、公平會、國防部、內政部等,都未表示不同意或有違法意見。謝志偉對此一一反駁說,「沒有一個機關表示同意」,金管會回覆NCC的公文內容是:「建請貴會要求該八家公司洽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提供其貸款資料」;經濟部回覆則是「此業務屬台北市商業管理處管」。
謝志偉強烈質疑,既然相關部會的回函均未給予確切答案,NCC為何不再查明,而是執意要通過該案,「不知什麼原因,要那麼急著決定」,堅持要讓中廣案「木已成舟」,目前政院也就NCC急著通過該案的動機了解中。
沒有任何受詢機關同意
就NCC涉及瀆職又圖利部分,謝志偉引述NCC主委蘇永欽的話,「指控空殼公司,整個台灣隨便掃就不知道多少家,NCC審理各項案子,並不能有任何針對性。」另蘇永欽還說「NCC不介入趙少康及國民黨的買賣」。謝志偉相當不以為然地表示,政府不要NCC查三千家公司,指的就是「趙少康買中廣一個案」去查清楚,這是NCC的職權;NCC當然不能介入公司的買賣,也不能破壞,但是要「審查」。
此外,謝志偉也指出,中廣案還涉及是否有「假交易」的問題,因為國民黨對外宣稱,中廣的交易案是卅二億元,但據了解,趙少康和梁蕾透過八家「空殼公司」只匯給華夏投資公司二億餘元,如果確有「高價低賣」情事,就涉及背信,政院也在了解中。
謝志偉說,NCC瀆職是「確定不疑」的事,政府絕不容許這個案子就這樣「唬弄」過去,行政院的懲處會讓NCC委員「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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